石家庄某学院外包项目中标不符合招标要求投诉成立,但合同已履行
来源:东方资讯河北频道


图片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据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消息,1月21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一则投诉处理决定信息(冀财采投〔2026〕5号),认定对“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的投诉之一成立,中标单位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相关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投诉人为河北护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为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位)。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于2025年5月1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6月6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月13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6月18日,河北护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质疑。6月27日,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7月9日,河北护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提起投诉。经补正,河北省财政厅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不实,涉嫌弄虚作假。
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事项2受理后发现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专家评审环节责任意识引人深思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公告,此次“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问题是在合同履行后通过投诉程序才被发现。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在评审阶段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专业审核。此事件反映出,在政府采购流程中,若专家评审环节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后产生争议,增加相关方的维权成本。
另据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928371.67元(约9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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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与后续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该公司以92.8万元中标上述项目。河北省财政厅在公告中指出,鉴于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截至目前,采购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及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尚未就此事件作出进一步回应。
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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