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网络谣言!德州宁津网安依法查处三名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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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2月5日讯(记者 赵洪斌)为扎实推进 “冬季守护”专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力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稳定,着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宁津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近日,该大队成功查处三起网络造谣案件,依法对三名造谣者作出行政处罚,以坚决有力的实际行动彰显了公安机关严打网络谣言、守护网络清朗的坚定决心。
案例一:宁津网民张某为博取关注,在短视频社交平台发布涉及 “养老金新政” 的虚假文字及视频内容。该虚假信息迅速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与讨论,误导了公众认知,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核实后,宁津县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宁津网民刘某无视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在短视频社交平台蓄意捏造虚假信息并广泛传播。该行为引发大量网民关注,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对网络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宁津县公安局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宁津网民冯某为谋取流量利益,将自行剪辑的视频添加编造的不实信息后,发布至网络平台。相关虚假信息一经传播便引发部分网民热议,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了恶劣的网络影响。宁津县公安局经调查取证,依法对冯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警方在此郑重警示: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恪守公序良俗,坚决杜绝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编造、散布谣言的,若情节较轻,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的,还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警方呼吁广大网民不断提高信息辨别能力,强化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在网络上遇到不确定的信息时,主动通过官方媒体、政务平台等正规渠道核实真伪,切勿盲目相信、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让我们共同参与到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的行动中来,携手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环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霍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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