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严查隔夜酒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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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苗文金)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丛台交管大队在路面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接连查获两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两人因对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存疑要求血检,最终血检数据均证实其酒驾事实,两名违法人员均被依法从严处罚。
当日上午9时18分,丛台交管大队民警在中华大街与永顺路交叉口北200米处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小型汽车驶入检查区域,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姚某进行快速酒精筛查,仪器当即显示其体内含有酒精,民警立即示意姚某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细致检查。
面对民警询问,姚某如实陈述,其前一晚饮用了3瓶啤酒,自以为经过一夜代谢,体内酒精已完全分解,不会影响驾车出行。随后民警用专业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姚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认定标准。
就在民警对姚某开展调查告知工作时,9时26分,另一男子张某驾车途经该检查点,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呼气检测结果同样为52mg/100mL,亦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两人呼气检测数值完全一致,两人均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准确性提出质疑,一致要求进行血液酒精检测,以核实最终结果。
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严谨规范,民警严格依照执法流程,带领姚某、张某两人前往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检测。经专业机构化验,姚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4.02mg/100mL,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2.42mg/100mL,两项结果均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法定认定标准,铁证面前,两人再无异议。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姚某、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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