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1月4日起开展2026年度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东方资讯河北频道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6年1月4日起,在石家庄市全域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将聚焦以下三类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管理力度:
1.脏污车辆及工程运输车辆(“泥头车”)污染路面问题:严查车身(特别是号牌)严重污损、尘土覆盖影响识别及安全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为;全面整治渣土车、工程车、货运车辆(统称“重点货运车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沿途遗撒泄漏、闯禁行、超限超载、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重点货运车辆”所属企业的源头监管,对存在高频违法、严重违法记录的企业及车辆,实施重点监管、联合约谈、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
2.违法停车及乱停乱放问题:严厉查处机动车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在停车泊位外随意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点停车、在交叉路口及人行横道区域停车、以及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等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通行的违停车辆,将依法采取拖移措施。
3.违规改装、拼装及违法上路的三、四轮车辆问题:依法清理和查处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改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严禁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严禁驾驶此类车辆违法载人、载货。
二、工作措施
1.强化路面巡查管控: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逻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2.严格依法查处:对整治重点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综合运用现场处罚、电子抓拍、拖移车辆等措施予以处理。对“重点货运车辆”的严重违法、高频违法,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并同步通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
3.深化源头综合治理:联合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惩戒机制。加强对建筑工地、运输企业、车辆销售及改装网点的监管,对违法突出的货运企业,采取限制业务办理、暂停运输许可、公开曝光等措施,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4.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整治政策及法律法规,定期曝光高危风险运输企业、高频违法车辆及典型违法案例,倡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秩序。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高频违法、严重违法的“重点货运车辆”所属企业,将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环境。驾驶机动车上路前请确保车辆号牌清晰、车身整洁;请将车辆有序停放于规定泊位或停车场内;请勿购买、驾驶或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法登记上牌的违规三、四轮车辆。各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美丽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创造。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6年1月3日
来源:石家庄网警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1359号